鍋爐的運行包括的項目
添加時間:2023-03-15
鍋爐的運行包括的項目
鍋爐的運行包括有哪些呢?
鍋爐安裝
1.水位調節(jié)
(1)鍋爐的正常水位在水位計的中間。運行中隨負荷的大小進行調整:低負荷時保持高水位,高負荷時保持低水位。上下變動不宜超過40毫米。
(2)運行中要對兩組水位計進行比較,若顯示水位不同應及時查明原因加以糾正。
(3)鍋爐給水要做到均衡連續(xù),勤給水、少給水,保持水位在正常水位線附近輕微波動。
(4)負荷變化較大時,容易出現(xiàn)假水位。要注意判斷,以免誤操作。
2.汽壓調節(jié)
(1)鍋爐運行時,必須經(jīng)常監(jiān)視壓力表的指示。保持汽壓穩(wěn)定,壓力不可超過鍋爐設計工作壓力。
(2)鍋爐負荷增加:鍋爐負荷增加時汽壓下降,此時如果水位較高,應先減少給水量或暫停給水,增加給煤量和送風量。在強化燃燒的同時逐漸增加給水量,保持汽壓和水位正常。
(3)鍋爐負荷減少:鍋爐負荷減少時汽壓上升,此時如果水位較高,應先減少給煤量和送風量,減弱燃燒。再適當減少給水量或暫停給水,使汽壓和水位穩(wěn)定在額定范圍。 然后再按正常情況調整燃燒和給水量。如果鍋爐內實際水位較低,應先加大給水量,待水位恢復正常后再根據(jù)汽壓變化和負荷需要適當調整燃燒和給水量。
3.燃燒調整
(1)燃燒指標 a.鍋爐正常燃燒包括均勻供給燃料、合理通風、調整燃燒三個基本環(huán)節(jié)。 b.維持較高的爐膛溫度 燃燒層上部溫度以1100—1300℃為宜,火焰顏色為橙色�;鹧骖伾t則表明給風量不夠,顏色發(fā)白表明風量過 大。應適當予以調整。 c.降低灰渣可燃物 灰渣中可燃物含量應在10%以下。 d.降低排煙溫度 鍋爐排煙溫度應當控制在200℃以下。 e.保持爐膛負壓 鍋爐過�?諝庀禂�(shù)為1.2—1.4,通過對鼓引風機的平衡調節(jié)維持爐膛負壓為2—3mm。 f.提高鍋爐熱效率 鍋爐熱效率應當保持在60%以上。
(2)燃燒調整 a.燃料送入量和燃燒所需空氣量的合理配送。增加燃料時應該首先增加通風量,減弱通風量時則應該首先減少燃料供應量。 b.配風原則: 燒中間促兩端。即,煤入煤閘板后開始預熱,起火線在前拱,主要燃燒 區(qū)在爐排中部,爐排后部為燃盡區(qū)域。 c.正常的燃燒工況為:燃料在離煤閘板300mm處開始著火,火苗均勻,火床平整,在距爐排末端300—500mm處結束燃燒。 d.保持適當?shù)臓t膛溫度,避免結焦。 e.保持火床均勻燃燒,避免火床燒斜。 f.燃料在爐排上停留時間不少于30分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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